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06:46:14
信息简介: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区、市)税务局”]将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同)版式文件上的发票监制章,相应修改为各省(区、市)税务局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