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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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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6:45:14 |
| 信息简介: | 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将《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其中对归属我省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经与省委宣传部共同研究决定,按应缴费额的50%减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