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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纳渠道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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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6:44:57 |
| 信息简介: | 城乡居民两险缴费个人在社保、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后,可在参保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窗口、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提供缴费人身份证件号码,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