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桂人社发[2019]3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桂人社发[2019]3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6:44:55 |
| 信息简介: | 小微民营企业可优先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先行缴纳工伤保险费,相关部门不得设置附加条件。对已经办理注册登记的小微民营企业,可凭注册登记的任一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