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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2020年第2号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相关事项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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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6:44:32 |
| 信息简介: | 2020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暂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集中征缴期期间缴费的参保人员,待遇享受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对于政策规定的新生儿90天动态参保期限,由我省各市(州)医保局、税务局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