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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办市函[2018]52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推行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资质证书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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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6:44:18
信息简介: 电子资质证书使用件与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原制发的纸质资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企业申请电子资质证书使用件应当准确、规范填写使用件用途,填写用途与实际用途不一致,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使用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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