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公告2021年第13号 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
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公告2021年第13号 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公告2021年第13号 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6:40:27 |
| 信息简介: | 自2022年1月1日起,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除《通知》另有规定外,两项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