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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黔税提复字[2022]39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10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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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6:39:49 |
| 信息简介: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文件规定,电解锰企业从事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所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还可以申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