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4号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条款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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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4号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条款修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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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6:31:17 |
| 信息简介: | 经国务院批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正确确定《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促进内地与香港的经贸往来,海关总署制定了《海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