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黔医保发[2025]16号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统一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黔医保发[2025]16号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统一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6:29:16 |
| 信息简介: | 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包括门诊、住院、生育、异地等各项待遇,基本医保基金年度总支付限额25万元,大病保险基金年度总支付限额2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