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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税[2019]27号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延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政策期限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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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6:23:44 |
| 信息简介: |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实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的地区,继续按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税〔2016〕41号)、《关于新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适用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号)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