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宁税二字[88]第470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对印花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宁税二字[88]第470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对印花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6:21:31 |
| 信息简介: | 对连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明细帐,凡已贴足印花的,在启用新账以前,不再贴花。对金融系统使用的日常单页记载而按月、季、或按年装订成册的活页账册,如分户账等可在装订成册时,按册贴花五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