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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宁地税函[2007]213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人取得所得减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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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6:21:04 |
| 信息简介: | 按照现行管理体制,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是残疾人的管理机构,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原《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所得减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精神的通知》(宁地税发[2004]169号)中“残疾人员必须是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以正式文件确认”的规定已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