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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宁国税函[2010]189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治区国税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问题执行口径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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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6:20:57 |
| 信息简介: | 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