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宁政函[2012]111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减免宁夏东方企业[有限公司]欠缴地方税款的批复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宁政函[2012]111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减免宁夏东方企业[有限公司]欠缴地方税款的批复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6:20:42 |
| 信息简介: | 同意对宁夏东方企业(有限公司)自2003年9月至2011年12月累计欠缴的房产税1408342.5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39613.9元、印花税53980.1元、教育费附加584392.34元、地方教育费附加379845.04元、水利建设基金329772.82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501497.31元,共计6097444.06元予以减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