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06:18:44
信息简介: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