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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3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部分乳制品和啤酒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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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22:23:03 |
| 信息简介: | 啤酒的生产原料中,碎米和淀粉可以相互替代。由于各企业工艺配方不同,原料用量差异较大,无法制定碎米统一扣除标准,经研究决定采取核定碎米与淀粉折算碎米之和占啤酒产量之比(以下简称核定总扣除比)计算碎米与淀粉折算碎米总扣除量(以下简称核定总扣除量),再减除淀粉折算碎米数量的办法核定碎米扣除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