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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发票印制企业管理办法》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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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22:22:29 |
| 信息简介: | 发票印制企业必须依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主管发票管理工作的部门下达的《普通发票印制批准书》(附件3)印制发票,不得擅自印制发票,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委托的印制任务转托于其他企业印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