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宁财规发[2018]37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对市县水资源税奖补办法》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宁财规发[2018]37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对市县水资源税奖补办法》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3 22:19:48
信息简介: 我区水资源税收入全部属于自治区级收入。自治区按照收入来源地和水资源管理成效,将水资源税收入全额分配市县,其中:水资源税收入50%部分按照收入来源地返还市县;其余50%部分,通过考核奖补市县。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