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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宁政办规发[2022]3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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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22:12:41 |
| 信息简介: | 坚持保障基本、统筹共济,切实维护参保人员权益。坚持平稳过渡、衔接顺畅,确保改革前后政策连续性。坚持协同联动、逐步转换,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和改进个人账户制度同步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