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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宁财规发[2024]4号 宁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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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22:04:57 |
| 信息简介: |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6月30日。期满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国家林草局有关规定以及我区湿地保护恢复工作形势的实际需要评估确定后续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