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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宁人社函[2024]222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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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22:04:52 |
| 信息简介: | 根据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方式参保整体工伤保险支缴率已大于150%的情况,将各类以工程建设项目方式参加工伤保险费率全部上浮到基准费率(1.2%)的150%,上浮后的执行标准为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