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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宁人社函[2025]93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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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22:04:34 |
| 信息简介: | 稳岗返还政策中,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为5.5%,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分别按照30%和60%执行。生产经营成本支出按照财务会计有关规定执行。裁员率=(当年12月底在职员工人数-上一年12月底在职员工人数)/上一年12月底在职员工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