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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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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22:04:08 |
| 信息简介: | 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结束后,未参保的普通城乡居民可补缴当年居民医保费用。其中,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缴费的,补缴金额为400元/人;202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缴费的,补缴金额为1100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