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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宁建规发[2025]25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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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22:04:03 |
| 信息简介: | 缴存人及配偶在婚前各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婚后可以家庭为单位再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个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自住住房购买与大修(包括房屋结构加固、适老助残、节能改造等装修的修缮、更新)、自主更新和原拆原建,以及改建期间的房租,支付所购住房需缴纳的契税;对育有3周岁以下幼儿的家庭,每年可提取一定量住房公积金用于适幼化改造;退役军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限额基础上可再上浮20%;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覆盖面扩大至城乡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