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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6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报名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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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22:03:53 |
| 信息简介: |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成为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银行,请于2026年3月10日前向宁夏区税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受理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1号宁夏区税务局1112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