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稽便函[2008]115号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中国移动税收专项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稽便函[2008]115号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中国移动税收专项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3 21:53:25
信息简介: 中国移动赠送话费行为,应以赠送话费确认的收入减去财务会计上体现的销售折扣折让后的余额计算缴纳营业税,不得在未将赠送话费确认收入的前提下直接将销售折扣折让冲减当期营业额。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