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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金[2008]46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做好财政金融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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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21:51:31
信息简介: 定期检查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分支机构呆账核销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无应核销而隐瞒不报的呆账、责任是否认定及处理、账务处理是否正确等。每年累计检查覆盖面原则上应不低于该机构每年核销呆账金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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