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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甘国税发[2002]26号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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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21:51:19 |
| 信息简介: |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