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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金[2008]136号 财政部关于返还全国社保基金2003—2007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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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21:50:51
信息简介: 鉴于上海市和深圳市税务机关分别无法开据2005年1月以前和2008年8月以前全国社保基金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纳税凭证,原则同意你会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盖章确认的《代扣代缴全国社保基金A股证券交易印花税一览表》,作为有关年度申请退税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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