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甘国税发[2006]33号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经营者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甘国税发[2006]33号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经营者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3 21:50:48 |
| 信息简介: | 严格落实。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增值税起征点的调整政策,对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纳税人一律免征增值税;坚决防止为维护局部利益而人为提高纳税人核定定额等问题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