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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甘政发[2007]82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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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21:50:45 |
| 信息简介: | 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加强代收代缴税款的管理。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与扣缴义务人签订代收代缴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地方税务机关应按规定标准支付代收代缴手续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