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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甘政办发[2011]213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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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21:49:39 |
| 信息简介: | 每年8月31日前,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将核定的上年度应缴纳保障金的单位名单及金额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在下达各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年度预算时一次性扣除上年度保障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