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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85号 甘肃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条款修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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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21:49:39 |
| 信息简介: |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土地出租的,出租人为纳税人;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土地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土地使用税由土地的实际使用人或占有人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