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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2008]9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化集团销售实业有限公司转让成品油管道项目部产权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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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21:48:06
信息简介: 中国石化集团销售实业公司将成品油管道项目部产权整体转让给中国石化股份公司的行为属于企业产权整体转让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65号)的规定,上述转让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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