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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2008]13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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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21:45:05
信息简介: 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保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证券投资基金红利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产业投资基金收益、信托投资收益等其他投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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