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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税函[2008]9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管理的紧急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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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21:44:35 |
| 信息简介: | 为了加强成品油生产企业消费税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3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08年12月1日至31日,成品油生产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派专人驻厂专责管理。驻厂税务管理人员主要工作包括:向企业宣传税收政策,做好纳税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