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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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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21:44:06 |
| 信息简介: | 月收入额核定在3万元以下的(含3万元),个人所得税征收率暂核定为0;月收入额核定在3万元以上的,超过3万元部分按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实行按季申报的业户,定额标准换算为季标准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