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财税[2008]17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财税[2008]17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3 21:42:43
信息简介: 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已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国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5年。在监管期内,如果企业性质变更为内资企业,或者发生转让、赠送等设备所有权转让情形,或者发生出租、再投资等情形的,应当向主管退税机关补缴已退税款。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