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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2020年2月份征期有关工作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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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21:41:14 |
| 信息简介: |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到2020年2月28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最迟在政府宣布疫情防控解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