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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定医保发[2020]54号 定西市医疗保障局 定西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定西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定西市阶段性减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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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21:41:03 |
| 信息简介: | 原核定的单位缴费基数、费率不变,职工个人缴费政策不变。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义务,医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税务部门根据医保部门核定的应缴费信息和减征信息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