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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张医保发[2020]29号 张掖市医保局 张掖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张掖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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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21:41:01 |
| 信息简介: | 职工医保减征期限为5个月,起止时间为2020年2月至6月,不得提前或延后。参保企业补缴减征政策实施前的欠费,预缴减征政策终止后的医疗保险费,均不属于此次减征政策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