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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甘税函[2020]109号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合理调整定额和简化停业登记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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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21:41:00 |
| 信息简介: | 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双定户”),在政府宣布疫情防控解除之前,无需纳税人提出申请,由省局采取后台批量处理的方式,统一对全省范围内所有个体双定户的定额调减70%,各地税务机关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