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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会计部函[2009]46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关于辖区煤炭行业上市公司有关财务核算问题的请示函》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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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21:40:38
信息简介: 煤炭企业按照山西省有关规定计提的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应比照煤炭安全生产费进行会计处理。按规定计提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用途属于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的部分,应按照弃置费用核算;不属于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的,应按照煤炭安全生产费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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