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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2009]9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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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21:40:25
信息简介: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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