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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2009]2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条款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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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21:37:27
信息简介: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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