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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2号 兰州市税务局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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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21:35:25 |
| 信息简介: | 公司制企业、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以下简称“被投资企业”)的股东转让股权申请变更登记时,转让方为自然人的,适用本通告。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先持相关资料到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再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