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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指定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纳税申报受理部门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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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21:35:13 |
| 信息简介: | 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指定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为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纳税申报受理部门,请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在法定申报期内将申报表等纳税资料寄往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