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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甘人社通[2022]189号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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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21:34:48 |
| 信息简介: |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转发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