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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署加发[2009]233号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引入中介机构参与保税核查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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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21:34:47
信息简介: 中介机构参与海关核查的试点工作要坚持以企业自聘模式为主的原则,各试点海关要积极引导企业采取自聘模式开展自查工作。对采用海关委托模式进行核查,要坚持运用风险管理理念,加强监控分析工作,努力做到有的放矢,并使核查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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